close

太原市通報“12·13”案調查進展情況

本報訊 (記者 趙全磊 王清文)“12·13”案件發生後,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視,省委書記王儒林要求迅速查清事實,依法從重從嚴處理,追究責任,及時向社會公佈案情;公安機關要吸取教訓,正風肅紀,堅決清除害群之馬。太原市委、市政府、市檢察院、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,依法加快推進案件偵辦。1月2日晚,太原市政府召開“12·13”案件新聞發佈會,通報該案依法調查進展情況,並對受害者傢屬以及社會輿論關註的部分焦點問題進行瞭回應。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、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汪凡、小店區委書記車建華出席瞭發佈會。發佈會現場,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汪凡代表太原市公安局,對死者表示沉痛哀悼,向受害人傢屬和社會誠懇道歉。太原市檢察院、公安局、小店區負責人回答瞭記者的提問。

新聞發佈會上,太原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宋立綱介紹瞭“12·13”案件依法調查的進展情況。宋立綱表示,“12·13”案件發生後,太原市檢察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,進行瞭詳細調查取證。2014年12月26日,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民警王文軍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,12月30日決定逮捕。12月31日,對郭某、任某,依法以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。當前,決定案件的性質以及如何進行依法查處的關鍵在於,查明周秀雲的死亡原因。而查明原因必須對屍體進行解剖檢驗。從2014年12月19日至今,太原市有關方面反復與死者傢屬進行溝通,同時向死者傢屬提供瞭省外四傢知名司法鑒定機構供其選擇,並表示同意傢屬自行指定其他合法的鑒定機構。目前,正在與傢屬進行協商,爭取傢屬同意盡快進行屍檢,以盡快獲取辦案需要的關鍵證據。

發言人表示,太原市檢察院一定本著事實清楚、證據確鑿、程序合法的原則依法查辦此案,給死者以告慰,給罪犯以嚴懲,給社會以公正,真正讓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。太原市公安局積極配合檢察機關開展調查工作,對違法違紀民警行為絕不包庇、絕不護短;對涉事民警在整個案件過程中存在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核查;進一步加大調查力度,對案件中負有責任的,不論涉及哪一級、涉及什麼人、涉及多少人,都將嚴肅處理,並及時發佈調查處理結果。太原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機關全面開展“正風肅紀、規范執法”大整頓,以壯士斷腕的勇氣、刮骨療毒的決心,堅決整頓公安隊伍,全面排查整改執法執紀中存在的問題,堅決清除漠視群眾生命、傷害群眾感情、侵害群眾利益的害群之馬。對不履行人民警察職責,漠視群眾疾苦、侵害群眾利益的,一律予以清除。小店區政府積極做好死者傢屬的安撫工作。在加強對受傷人員救治的同時,對死者傢屬的生活問題進行妥善安排。

據悉,太原市把該案件作為反面教材、典型案例,在正在開展的“學習討論落實”活動中深刻反思,教育全市廣大黨員幹部引以為戒,堅決杜絕類似案件的發生。目前,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。待案件事實查清後,堅決依法公正處理,並及時向社會通告。

新聞發佈會現場答記者問 記者:案發時間為2014年12月13日,為什麼直到2014年12月26日檢察機關才立案偵查?

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: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,是有法定條件的,在立案之前,需要進行必要的初查,以獲取相關證據。小店區檢察院接到報案,時間是2014年12月13日19時。我們初步判斷,認為該事件背後極有可能隱藏職務犯罪,因此,小店區檢察院於案發當晚即展開初查。12月14日,市檢察院聽取匯報後,認為案情重大、後果嚴重,於是決定抽調兩級院辦案力量成立12·13專案組。從12月13日到12月25日,檢察機關的取證工作一直在緊鑼密鼓地進行,僅需要反復比對、研判的視頻資料就調取瞭11段,時長達11小時51分鐘。2014年12月25日深夜至12月26日凌晨,我們對相關證據材料進行審查後,作出立案偵查的決定,2014年12月26日對王文軍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。

記者:為何不以故意傷害罪立案,而要以濫用職權罪立案,是不是故意為涉案民警減輕罪責?

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:以什麼罪立案偵查,取決於案件證據。現有證據表明,王文軍在出警過程中,違反公安機關執法辦案規定、濫用執法權,發生周秀雲非正常死亡事件,造成瞭惡劣的社會影響,因此,其行為已符合濫電梯保養台中用職權罪的立案條件。如果以故意傷害罪立案,前提是取得法醫鑒定結論,證明周秀雲的死亡與王文軍的行為之間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,而法律明確規定,查明死亡原因應當進行屍檢。為瞭確保公平公正,我們根據傢屬意願,提供瞭四傢全國著名鑒定機構(河南科技大學司法鑒定中心、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、中國政法大學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、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)供其選擇,也同意由其自行選擇鑒定機構。我非常理解受害者失去親人的痛苦心情,同樣對發生這種嚴重事件非常憤慨,也非常理解大傢希望從重從快處理涉案人員的心情,但是檢察機關辦理案件必須於法有據。現有證據隻能以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,待屍體檢驗鑒定結果出來後,如果涉及故意傷害或者其他犯罪,我們將依法一並予以追究。連日來,我們一直積極與傢屬溝通,希望其同意盡快進行屍檢,以便早日查明事實真相,給逝者以告慰,給罪犯以嚴懲。

記者:目前,王友志等人已經辨認出11個打人民警,為什麼檢察機關僅對其中三人立案偵查?

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: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應當依法受到追究。檢察機關之所以對郭鐵偉、任海波兩人立案偵查,是因為我們獲取瞭比較紮實的證據。目前,我們正在對其餘民警進行逐一甄別,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堅決查處,絕不姑息遷就。

記者:案件什麼時候能夠偵查終結?將會是個什麼結果?

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:案發以來,兩級檢察機關專案組幹警夜以繼日地進行調查取證工作。截至目前,共收集固定書證48份,證人證言46份,犯罪嫌疑人供述14份,同步錄音錄像18次36盤17小時,走訪瞭大量群眾。檢察機關將秉持全面、客觀、公正的立場,依法盡快查明真相。辦案過程中,我們將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信息發佈的有關規定,依法及時公佈案件進展信息。作為檢察長,我將以對人民群眾、對法律、對案件當事人高度負責的態度,把此案辦成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的鐵案。在此,我向大傢鄭重承諾:對於我所經辦的案件,我將終身負責!

記者:“12·13”案暴露出太原公安哪些問題?

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汪凡:“12·13”案件的發生,暴露出太原公安隊伍治警不嚴的積弊,性質極其惡劣,教訓極其慘痛。暴露出的問題隻是冰山一角。作為餐廳菜梯公安局長,我深感責任重大。正風肅紀,勢在必行!說句心裡話,案件發生後,我內心十分沉痛。連續三任局長出現問題,太原市任命我來擔任公安局長,是對我的信任和重托。這是我工作的責任,更是我把工作幹好的動力。面對問題,怕的是不敢直面問題,不能勇於擔當。作為一把手,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,但是,隻要我在這個崗位一天,就絕不會任由害群之馬損害太原公安形象。亂象不除、絕不收兵!

記者:太原公安在“正風肅紀、規范執法”大整頓中,有什麼具體整改措施?

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汪凡:新年首日,我們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在全市公安機關部署開展“正風肅紀、規范執法”大整頓,制定出臺正風肅紀責任制,向隊伍積弊開刀,向執法亂象亮劍,全面整頓規范執法執勤工作,盡快扭轉太原公安形象。這是我們今後常抓不懈的根本要求。

一是牢記教訓。把每年12月13日作為全局的“執法警示日”,警鐘長鳴。二是整頓班子。從各級領導班子抓起,嚴明紀律,強化責任。凡是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班子,一律調整;凡是搞團團夥夥、拉幫結派的,一律撤換;凡是領導責任不落實的,一律免職;凡是不履行人民警察職責、漠視群眾疾苦、侵害群眾利益的,一律嚴處。三是以“零容忍”的態度整肅警風。全面排查執法執勤和窗口服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,對違法違紀民警決不護短,決不手軟。凡是排查出的問題,要緊盯不放;凡經整改再次發生問題的,一律從重處理。四是牢記執法為民的宗旨。嚴格按照王儒林書記“六權治本”的要求,依法用好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,依法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。今後,誰侵害群眾利益,漠視群眾疾苦,敗壞公安形象,就摘誰的帽子,砸誰的飯碗。五是規范執法不容情。警紀警規是不可逾越的紅線,凡貪贓枉法、以權謀私的,一律依法從嚴處理。凡群眾危難時不挺身而出的,凡工作紀律懈怠、不認真履行職責的,一律嚴肅處理。

記者:小店區在安撫和服務傢屬方面做瞭哪些工作?




小店區區委書記車建華:“12·13”案件發生後,我們對死者的不幸遭遇深感悲痛,對傢屬表示慰問。在安撫和服務傢屬方面,我們首先為務工人員王某治療,積極協調駐地醫院,盡最大努力給王某提供一個好的治療條件。專門安排工作人員,分兩個陪護組輪流陪護,悉心照顧。做好情緒安撫和相關工作。同時做好在太原的死者親友及其他人員的接待服務工作。我們安排專人與他們保持溝通,妥善安排他們的吃住等生活需求。為依法解決“12·13”案件,我們還提出可為傢屬提供法律援助服務,也可以由傢屬自行選擇服務律師,目前還在與傢屬溝通。

作者:趙全磊 王清文

(來源:山西新聞網--三晉都市報)

電梯維修公司

本文來源:山西新聞網

責任編輯:王曉易_NE0011
arrow
arrow

    nt64ftbxs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